在线咨询
Online Consulting联系我们
Contact Us王春林律师
15904714557
1369484302
1369484302@qq.com
1150120091069416
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B1座8楼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
在我国,承包建筑工程或拆除房屋的施工方要具备《建筑法》规定的相应资质,必须符合较高的条件和严格的资质审核、认定程序;具备相关建筑资质的企业一般不承包工程造价较小的工程。而广大农村、小城镇和大城市郊区的众多群众自拆自建房屋,根本无力向有资质的施工方支付为数不菲的费用,不得已交由当地公认的、具有一定建筑经验和技能的工匠修建。因施工方不具备相应资质,一旦具体参与拆房、建房的工人在施工过程中遭受损害,房主与施工方几乎都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尽管房主与施工方有“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风险,由施工方承担”等约定,房主也不可据此抗辩受害人要求房主与施工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主张。故,承包建筑工程或拆除房屋的施工方要具备相应资质的立法超越我国国情。然而,有的观点认为:修建房屋,房主与施工方之间的法律关系既可能是“承包关系”,也可能是“承揽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房主对于施工方雇佣的人从事雇佣活动受伤害的,房主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因这一事实关系中,两种法律关系特征不突出、界限不明确,笔者特拟定一份《房屋修建承揽合同》,使之尽可能具备“承揽关系”的特征:
房屋修建承揽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需在大寨镇白鹤街修建面积约为480平方米的房屋,经与乙方充分协商,由甲方提供所需建筑材料、乙方承揽修建。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整个工程按质、按量、按时顺利完成,并达到合同确定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特定立本合同:
一、该工程属政府城镇建设的一部份,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外形,层高建筑,如不按政府规定的外形,层高建筑,不按政府规定的时间(即年月日)完工,甲方不支付乙方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钱款,乙方还应赔偿甲方人民币三万元(即政府对该工程的补足款)。
二、甲方负责将所需的建筑材料运到工地20米内。材料包括水泥、钢筋、沙石、砖、灰、下水管、灯、线、水管等。
三、甲方提供房屋的设计图纸。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应当仔细研究图纸,签订合同即视为认可甲方提供的设计,乙方此后应当依据该图纸施工并达到设计要求。
四、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元的标准支付乙方承揽修建该房屋的报酬。每层楼板浇筑结束后,在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下,甲方付给乙方一万元人民;工程全部结束,甲、乙双方依据最终的建筑面积按照前述标准计算报酬后,多退少补,一次性结算;但甲方扣取乙方工程费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半年后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才将5%的质量保证金付给乙方。
五、乙方自己负责建筑所需的机械设备、模板、支撑木、抓钉、钉子、铁丝、扎丝、焊条、切割片等辅助工具及材料。
六、建筑质量技术要求:砌砖灰缝一般不大于0.5cm米;水泥空心砖不大于1cm米;各层板不漏水,板面以水平为标准,板面不能出现裂缝;墙体及各层顶光滑平整,整个工程钢筋焊接部位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如下:
1.砌砖确保一米检查一次水平,并且要四角角尺,灰缝不超过2cm。
2.主体立柱:各层板所用混凝土必需用搅拌机搅拌均
匀,各主柱、各层层板、混凝土必须震动到位,表面光滑平
整,所有主柱、层板、梁,浇灌不出现打空、露筋。
3.各层板不得漏水,至打板之日起计数,两年不出现漏水,顶缝不出现起壳,开裂,脱落。
4.抿覆砂灰裂缝不大于2mm米。
5.板裂缝不大于1mm。
6.甲方提供外墙、内饰所需的材料后,乙方负责进行贴地板砖、贴地脚线砖等相应装修。
7.一切建筑材料,施工人员不得浪费(如当天搅拌水泥砂灰必须当天用完),否则视其浪费材料,从工程款中扣除。
六、甲方只负责提供设计图纸和建筑所需的材料,只认扫地坐屋。
七、建房所需的劳动力及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筹备、组织和实施。乙方尽全力避免施工人员及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如果因发生事故而造成损害,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必须严把整个工程的质量关,确保整个工程的质量。
九、违约责任:
1.整个工程每个施工环节,施工人员必须是国家法律规定有一定建筑技术、知识和经验的人,严禁未从事两栋以上修建的人和l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与施工。
2.因施工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负责返工。且返工所需的建筑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应当与甲方之前提供的建筑材料的质量相同),甲方不支付返工部分的工程款。如乙方拒绝返工和赔偿建筑材料,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执一份,属甲、乙双方自愿签订,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名捺印即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本合同,如有违反,依法追究其责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Copyright © 2017 www.nmglaye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手机:15904714557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与南二环路交汇处汇商广场B1座八楼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